Chat with us, powered by LiveChat

Monthly Archives: 2月 2016

外国人在美国成立公司有多难?(一)

我们曾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在美国,尤其是在华州成立有限责任和股份公司的情况。除成立公司之外,许多朋友也很关心其美国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今天我们聚焦公司注册成立后,应如何保证顺利营业。

 

一个机构想要真正开展业务,首先要完成注册。而在州、市注册公司的过程较为直截了当,因为其所需的统一企业标示(UBI)号,在成立机构时就已拿到。如果没有其他具体问题,公司的州和市营业执照申请一般在两到四周内就会被批准。

 

然而,对于全部或大部分由外国人出资的美国公司来说,从美国国税局(IRS)获得雇主身份号(EIN Number)的过程很复杂。出于税务原因,无论是由成员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EIN号都必不可少。

EIN号的用途:

  • 开独立银行账户;
  • 雇佣雇员;
  • 更明确划分公司和个人财务。

 

曾经,对于外国人开办的公司,向国税局提交SS-4表格和拿到EIN号并非难事。但是近期,这一过程越来越不容易。

 

现在,国税局要求SS-4表格上必须列上一个“责任方”(Responsible Party)。那么成为一个责任方都需要哪些条件呢?

  • 必须是个人或实体单位;
  • 必须掌管、处理、或指导申请EIN号的实体;
  • 具有处置资金和财产的权利。

【留学·工作·移民】扎根美国路漫漫(下篇)浅谈家庭移民、职业移民和投资移民

今年一月,曹霄鹤律师受邀为百余名大学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学生家长带来了一场名为“扎根美国全攻略”的讲座。
前两期我们讲到短期留美途径,如留学生CPT和OPT的使用,和H-1B,L-1,B-1/B-2,TN等签证。今天作为本系列的下篇,我们将着重讲讲长期在美国居留的办法,包括职业移民、亲属移民和投资移民。

亲属移民(三种途径)

公民直系亲属
公民的近亲
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
–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是指其父母、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无需名额限制即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 美国公民的其他近亲家庭成员每年受签证名额限制;优先级别不同,获得绿卡申请资格的速度也不同。
–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也可申请绿卡,类别是第二优先。

职业移民

美国移民法将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着重讨论第一类。
EB-1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包括三种:
第一种,EB-1A,杰出人才。这类申请人需要在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等专业领域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不需申请劳工证或雇主支持。
第二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这类申请人是享有国际声誉的教授和研究人员,需要雇主支持并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
第三种:EB-1C,跨国主管和经理。这类申请对受益人的要求和L-1签证很相似,您可以参考我所之前的L-1签证系列文章。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每年有140,000个名额,分别分配于五个优先类型。大多数职业移民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表格。 部分职业移民的申请人需申请劳工证(PERM)。

投资移民

总的来说,EB-5投资移民需申请人根据投资地区的雇佣率,投资$500,000或$1,000,000,并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和其他合法居留人士提供至少10个工作机会,不包括投资人及其家庭成员。
2016年2月排期表
移民局一般要求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美元,但为刺激偏远或高失业率地区的发展,移民局规定:若申请人投资的对象处在 “目标就业区域”,即人口低于2万的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失业率50%的地区,投资金额限制可下调到不少于50万美元。
以上就是几大类长期留在美国的途径,由于每位读者的情况都不相同,请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有意通过任意一种方法留在美国、或者您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向我们提问或咨询。

【留学·工作·移民】扎根美国路漫漫(中篇)浅谈L-1/B-1,B-2/E-2/TN签证

周我们讲到留学生在校以及毕业后相关的CPT和OPT的使用,还有美国最常见的临时工作签证H-1B,今天我们看一看还有哪些非移民途径,可以让您短期停留在美国。

1. L-1
同是美国非移民类的工作签证,L-1签证适用于在中美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来美工作。L-1签证同样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公司或者办公室,需要将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派到美国境内来进行筹备的跨国公司。在L1签证申请中,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是L-1签证的受益人。不同于H-1B的是,L-1签证没有限额也无需抽签,但要求更高,如该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机构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必须有所关联,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来往。除此之后,L-1还有很多的具体要求,请您先行咨询再考虑您是否符合申请此签证的条件。
L-1签证最大的优点是,允许L-1签证持有者具有双重意向(dual intent),即签证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因此,L-1持有人可以在不破坏L-1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其它移民途径申请绿卡。另外,当条件成熟后,L-1A持有者也可通过第一优先劳工移民(EB-1C)的方式,向美国移民局提出转绿卡申请。我们也在本月连续四周发布L-1签证的文章,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我们的历史消息。

2. B-1、B-2

B类签证是面向需要在美国短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分为B-1和B-2两种。B-1是商务签证,申请人必须要证明其来美目的只是短期的商务活动,而不是工作,更不能在美获得报酬。而对于来美旅游、探亲访友、治病的外籍人士,则需申请B-2签证。B-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合法停留几周至几月不等,具体由移民官在其入境时决定。在美期间,B类签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转换到其他非移民身份。
若您考虑延长您的签证或者申请转换身份,请和您的律师商讨,确保无误。

3. E-2

E-2投资者签证是一种工作签证,针对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的外籍申请人。因为E-2签证是由具体国家和美国签署的双边投资条约决定的,所以E-2签证是否适合您,其实取决于您的国籍国和美国之间的协定。合格的E-2投资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须持有50%或以上的该公司股份。E-2也适合符合投资条件的公司的雇员。
E-2投资者签证可以重复申请,其配偶也可以获得工作许可。
4. TN
TN签证是特别为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签发的非移民工作签证,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规定,无名额限制,虽然有效期为一年,但是可以无限期续签。
以上就是几大类短期留在美国的途径,由于每位读者的情况都不相同,请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留学·工作·移民】扎根美国路漫漫(上篇)浅谈CPT、OPT和H-1B签证

1月22日,曹霄鹤律师受华盛顿大学社团TBA之邀,为百余名华大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学生家长带来了一场名为“扎根美国全攻略”的讲座。今天这篇文章一来是为朋友们总结当天讲座的内容,二来也是通过文字向大家归纳几种留美方法。

总的来说,留在美国主要分为长期和短期两大方向。短期即通过非移民途径,如留学生OPT,工作签证H-1B,商务、旅游签证B1/B2,跨国高管签证L-1,及其他签证如E2,TN等。

谈起OPT,我们先要理清它和CPT的关系和区别——

CPT

CPT(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是美国大学持有F-1签证的国际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实习和工作的许可。CPT由学校的国际学生中心(ISS Office)办理,申请CPT的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至少在校全职学习一年以上,并且要先拿到实习工作方可申请;职位可以是全职(Full Time:20小时以上)也可以是兼职(Part Time:20小时以下);该实习工作必须和学生I-20上的专业相关,没有专业的学生无法申请CPT;多数学生需要为CPT注册学分,具体情况请和您的辅导员(Advisor)讨论。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您的全职CPT累计12个月以上(兼职则无需担心),您将失去您的OPT机会。那OPT到底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

OPT

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是为即将在美国大学毕业的国际学生量身打造的,目的是给他们12(或29)个月的时间去实践所学专业。和CPT类似,OPT也需要工作和所学专业相关,但OPT不需要学生在拿到工作机会后再申请,而是最早可以在学业结束前90天、最晚在毕业后60天内开始申请。不同于CPT,OPT由美国移民局(USCIS)授权,批准后学生会拿到一个临时工卡(EAD Card),上面标注了卡片的有效期,而且要求一周必须工作20小时以上。在OPT开始后,学生可以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停留90天(Unemployment Period),但超过期限后则无法继续停留美国。OPT的便利之处在于学生可以利用它寻找雇主,从而有机会申请H-1B签证。

H-1B

下面我们来介绍H-1B签证,也就是美国常见的工作签证。H-1B签证由美国本土的雇主代雇员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因此雇主是申请人,雇员是受益人。雇员至少具有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同时需要从事“专业工作”。H-1B签证每年配额为65,000个;而在美获得硕士或以上学历的人士,每年有另外20,000个配额,最终花落谁家由电脑抽签决定。在上一年的抽签中,共有包括博士和研究生等高等学历(Advanced Degree)在内的233,000 份H-1B申请,而本科中签率仅占30%左右。移民局在每年的4月1日开始接受新申请,批准后后最早可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工作。配偶可通过H-4签证随H-1B签证持有人居住在美国,部分H-4持有者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现有法律规定H-1B一旦到期或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雇员的签证身份立即失效。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签证有效期间申转换绿卡。如您有此类打算,请您在签证失效前与律师尽早开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