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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工作·移民】扎根美国路漫漫(下篇)浅谈家庭移民、职业移民和投资移民

今年一月,曹霄鹤律师受邀为百余名大学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学生家长带来了一场名为“扎根美国全攻略”的讲座。
前两期我们讲到短期留美途径,如留学生CPT和OPT的使用,和H-1B,L-1,B-1/B-2,TN等签证。今天作为本系列的下篇,我们将着重讲讲长期在美国居留的办法,包括职业移民、亲属移民和投资移民。

亲属移民(三种途径)

公民直系亲属
公民的近亲
永久居民的家庭成员
–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是指其父母、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无需名额限制即可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 美国公民的其他近亲家庭成员每年受签证名额限制;优先级别不同,获得绿卡申请资格的速度也不同。
–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也可申请绿卡,类别是第二优先。

职业移民

美国移民法将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在这一部分,我们将着重讨论第一类。
EB-1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包括三种:
第一种,EB-1A,杰出人才。这类申请人需要在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等专业领域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不需申请劳工证或雇主支持。
第二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这类申请人是享有国际声誉的教授和研究人员,需要雇主支持并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诺。
第三种:EB-1C,跨国主管和经理。这类申请对受益人的要求和L-1签证很相似,您可以参考我所之前的L-1签证系列文章。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每年有140,000个名额,分别分配于五个优先类型。大多数职业移民申请要求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表格。 部分职业移民的申请人需申请劳工证(PERM)。

投资移民

总的来说,EB-5投资移民需申请人根据投资地区的雇佣率,投资$500,000或$1,000,000,并为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和其他合法居留人士提供至少10个工作机会,不包括投资人及其家庭成员。
2016年2月排期表
移民局一般要求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美元,但为刺激偏远或高失业率地区的发展,移民局规定:若申请人投资的对象处在 “目标就业区域”,即人口低于2万的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失业率50%的地区,投资金额限制可下调到不少于50万美元。
以上就是几大类长期留在美国的途径,由于每位读者的情况都不相同,请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您有意通过任意一种方法留在美国、或者您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向我们提问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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