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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证申请程序

个人基于职业移民寻求永久居民身份,常先被美国劳工部要求劳工证程序(EB-1、EB-2 国家利益豁免、EB-4和EB-5类别则不需该劳工证程序)。劳工证程序由劳工部进行处理,需确保雇主证明没有美国人有足够能力、具有资格、或希望担任这份职务。另外,雇主必须表示,在相同情况下,雇佣外籍人士不会负面地影响美国劳工的工资或工作条件。

劳工证是由程序制电子检验与管理系统(PERM)处理的。在该系统下,劳工证程序必须要包括以下几点:

  • 现行工资:现行工资标准必须来自由州劳工机构。所提供的工资必须不低于现行工资。
  • 递交通知:递交通知必须在如雇员通知版的、一个公司所有员工可见的地方公布连续十个工作日。此外,原始招聘信息曾出现在公司内部媒体,则递交通知必须出现在该媒体上。
  • 招聘:雇主被要求在递交前(30天至180天内)进行招聘。需要注意的是,招聘要求取决于劳工证是否是为职业或非职业岗位准备的。
  1. 非专业岗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已提交至州劳工机构,在不同两个周日在职位所在当地一般流通的报纸上刊登两个广告,在工作址内部发布通知,以及刊登在原始招聘信息曾出现在公司内部媒体上,连续十个工作日。
  2. 专业岗位:o   除了上述情况,招聘还必须包括三个额外的形式,如(1)参与招聘会;(2)在雇主网站上公告招聘;(3)在除雇主以外的求职网站上公告招聘,包括在报纸的网站上发布和书面广告相同的招聘广告;(4)参与校园招聘会;(5)在一个交流会或职业组织里投放报纸或纸质招聘通知;(6)留有私人猎头公司;(7)在一个员工推荐项目里包含该职位,假如该项目具有明确目的;(8)在一个校园职位办公室投放该工作的招聘信息,如果该职位要求学位但不要求工作经验;(9)在地方和民族报纸里投放广告,假如对该职位来说是适合的;和(10)投放电台和电视广告。雇主必须进行三种不同的招聘形式(如不可对三种形式中的同一种进行三次)。
  • 备案:申请永久职业证明所需的表格为ETA9089,可以通过向DOL的国家处理中心进行电子备案。支持文件不需和申请一同提交,但是需要因审计原因保留(自PERM备案之日起,雇主被要求保留所有支持文件长达五年)。

DOL收到劳工认证申请的日期即备案日,并确认了外籍人士的优先日期,为以后查看签证排期所用。现行处理时间可以从DOL的网站上http://icert.doleta.gov/查到。在PERM被许可后,证明有180天的有效期,外籍人士可以在该时间段内向移民局提交I-140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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