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被RFE了怎么办?
- 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文件;
- 要求解释在首次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本来就已经体现得非常清楚的观点;
- 要求一些和申请涉及的事实无关的材料;
- 不考虑雇主和职位的性质,出具“放至四海而皆准”的RFE
- 要求雇主(包括很大的跨国公司)提供大量的文件来证明雇主的真实存在,雇主的实力,和雇主将有足够的工作需要H-1B员工做,包括雇主的报税记录,季度工资报告,W-2s, 服务合同,办公场所照片,含有办公场所平面图的租约,等等;
- 移民局出具的RFE中涉及要求解释为何使用“第一级”工资标准来支付给H-1B被申请人,包括工程师,医生,数据科学家/分析师;
- 移民局立场之一:一档工资水平对应的职位是属于刚入行/初阶,工作基本不涉及独立判断,需要接受密切监督和具体指导,只能执行常规性工作,故这样的职位体现不出具有“专业(Specialty)”的特点
- 移民局立场之二:所提交的H-1B申请中的职位描述所体现的工作是如此之复杂,专业,以及独特,一档工资水平不符合该职位的这种复杂性,专业性,以及独特性
- 因支付实行工资中的一档水平而要求补件(H-1BLevel1 RFE)的职业包括:
- 电脑编程员——移民局专门对此职业更新了政策备忘录,明确指示USCIS移民局的H-1B审案人员,不能将此专业一概而论地定位H-1B专业职位
- 需要STEM专业教育背景的职业,如:精算师,电脑软件工程师,数据分析师,
- 属于劳工部规定的Job Zone为5*的职业 ,如:管理分析师。
律所建议的对应策略:
- 补充H-1B雇主的组织结构图
- 补充指导和监督该H-1B职位的工作人员的资质信息(例如:简历,学历),雇佣信息 (例如:payroll, W-2), 以及职位描述
- 提供该H-1B职位在工作中产生的产品(work products)
- 补充同行业公司的用人要求
- 补充专家信
- 补充H-1B雇主的业务运作信息
- 补充非常详尽具体而又有针对性的工作职责描述,以体现出职位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独特性; 独特性对某些劳工部OOH所列的其所在行业没有硬性学历要求或具体专业要求的职业尤为重要, 如:销售工程师, 市场调研分析员,等;职位描述不应该涉及管理职能, 如:establishing governess process/procedure,developing strategies, planning, etc.
- 对于属于Job Zone为5的职业,雇主应该不给一档水平(Level1)的工资
- 对于应届大学毕业生,Prefer给出二档水平的工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