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 with us, powered by LiveChat

F-1签证

F-1签证是为了暂时入美学习课程的学生准备的,可应用该签证的机构有:

  • 私立小学
  • 高中
  • 学院或大学
  • 音乐学院
  • 神学院
  • 学术机构,包括语言培训项目

(*需要注意到是,从职业或其他非学术型机构参加语言培训项目的,必须申请M-1签证。以B-1/B-2旅游签证入境的个人,除短期娱乐性项目之外,不允许参与学习课程。)

将在美国继续学习课程的个人,必须先申请并被由SEVP认证过的机构录取。录取后,学校会将该学生录入SEVIS系统并发放I-20表格,写明学期和停留时间。在向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F-1签证时,学生必须交付SEVIS I-901费并出示I-20表格。F-1学生可以在项目开始前30天内进入美国。

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F-2身份。他们会收到独立的I-20表格,但无需交SEVIS费。

OPT

F-1身份的学生可以申请12个月的OPT为美国雇主工作,工作需与其所学专业直接相关。但是,以下情况下可以将OPT延长24个月(自2016年5月10日起生效):

  • 学生获得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STEM)。
  • 是与在移民局注册和电子认证并有良好记录的美国雇主下的职位。

在OPT下,允许学生最多失业90天,STEM延期的则不可以失业超过150天。

停留时长

F-1学生的停留时长包括完成学业所需的时间,以及OPT时间。F-1学生有60天宽限期去准备离境、转项目、或在课程完成或OPT结束前改变身份。 由指定学校长官(DSO)撤销课程的学生在离境前有15天的时间准备。没有成功保持身份的学生,如在无DSO批准的情况下无法完成全部学业的,则在离境前没有额外时间。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