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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EB-2)

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EB-2) 类别针对拥有高级学历或具有突出才能的人。EB-2类别或需要来自劳工部的劳工证(除“国家利益豁免”和计划A – II组 杰出才能),用来证明无美国员工可以、符合条件、或愿意承担赋予该名外国人的职责。另外,雇主必须证明聘用外国人不会负面影响同等美国劳工的工作条件和薪资。

EB-2类别分为以下几类:

  • 有高级学位的人:学历需要高于学士学位的人。或学士学位和五年主要负责的工作经历。
  • 有突出才能的人:职位需要有在艺术、科学、或商业对国家有前瞻性好处的人才;

达到“突出才能”所需的程度要远超一般才能,所以申请者需要至少达到以下要求的三点:

  1. 官方的学术记录用来证明该外籍人士的学历;
  2. 雇主声明用来证明申请者在领域内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历;
  3. 职业技能的执照或证书;
  4. 进行与其专业相称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或报酬;
  5. 专业组织的成员身份;
  6. 同行的认可或政府\专业机构对其成就和贡献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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