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资移民签证
EB-5 投资签证是为那些在美国进行一百万或五十万美元投资的个人或家庭所设立的签证类别。五十万美元投资额度限于对高失业地区, 偏远地区,或部分“区域中心”的投资。 每个EB-5 的投资必须要为十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就业机会。这十个就业机会不包括EB-5 投资人本人及其家人。
个人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的共同点:
- 需要证明EB-5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
- 投资人及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可以一起申请
- 居住地点不受投资项目所在地点的限制
- 投资人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背景对申请没有影响
个人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的不同点:
- 个人直接投资,投资人需要直接介入管理
- 人直接投资,申请人需要精心准备商业计划
- 个人直接投资,可通过建立新公司,收购陷入困境的公司并改组,以及参股并扩建现有公司完成
- 个人直接投资,需要通过直接雇佣来计算所创造的十个就业机会
- 区域中心投资,投资人不需要直接介入管理
- 区域中心投资,申请人需要精心选择具体的区域中心
- 区域中心投资,就业人数采用美国政府核准的经济学模型,按 “间接就业”人数计算
合法的资金来源可包括:
- 工作收入
- 经营所得
- 接受赠予或继承所得
- 银行贷款(只要所抵押的财产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
- 卖方所得
- 股票投资收入
- 合法的其他来源
投资者在投资移民时承担的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绿卡的获得,二是资金的返还。这两方面的风险都可以通过对项目的掌控来合理规避。专业机构一般通过考察以下方面对区域中心项目进行评估:
- 分析项目定位
- 考评项目可行性
- 研究项目资金结构
- 考察项目就业创造
- 验证借款方和区域中心实力
- 评估抵押担保品五年后的实际还款能力
曹霄鹤律师事务所在EB5申请方面积累了多年的经验。我们与多家区域中心和专业评估单位经常交流信息,保持良好合作。我们同时也参与客户以移民为目的的直接投资,以确定投资人在投资时能够同时满足移民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