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杰出人才
外籍人士或代表外籍人士的雇主均可递交I-140表格,申请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即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的杰出人才。EB-1杰出人才申请须将该外籍人士享誉本国或国际的证据,及申请人是在其专攻领域里的少数顶尖人士的证据一同递交。
这样的证据包括:
- 获得一次性的专业国际认证成就(如诺贝尔奖,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奖,或奥林匹克金牌)的证据。
或 至少以下三项:
- 获得次级国内和国际认可的奖励或奖项或:需证明该外籍人士收到次级认可的国内或国际奖品或奖项,以证明其在专攻领域优异成绩的证据;
- 组织内成员: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是组织成员,该组织须在其专攻领域内并要求其成员具有突出成就;
- 出版材料: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曾出现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刊物、或其他有关申请人专攻领域的主流媒体中;
- 评价他人成果: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个人或集体,参与评价同领域内或类似领域内他人的成果;
- 重大成就的贡献: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在其专攻领域内的原创的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与商业相关的贡献;
- 学术文章的作者: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具有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刊物、或其他媒体中学术文章的作者权;
- 作品展示: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在其艺术展览陈列的作品;
- 领导或重要角色: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已在有声望的组织或企业里扮演着领导或重要角色;
- 高额薪金或报酬: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在为其相关领域服务中,已获得高额薪金或其他非常高的酬劳;
- 商业成功:文件证明该外籍人士在从事艺术工作时的票房收据,或录音、磁带、压缩磁盘、以及录像销售的收据。
相关证据:如果以上要求无法应用在该外籍人士的工作上,可以提交相关证据以确保该外籍人士的申请机会;
*为判断您是否满足EB-1杰出人才申请,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我们会帮助您做初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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