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条约贸易商
E-1条约贸易商是一种非移民签证类别,针对与美国有通商航海条约国的国民,或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国的国民。E-1申请人必须来美:
- 进行大量贸易活动,包括主要在美国和条约国之间的服务或技术交易。
要求
为具有申请E-1条约贸易商资格,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 申请人具有条约国国籍;
- 申请人必须受聘于监管或行政职位,或处理对公司有效运作必不可少的高度专业的技能;
- 为其申请来美国的贸易公司必须具有条约国国籍(如 至少50%的公司股份是由条约国公民持有的);
- 国籍贸易必须是实质性和持续的;
- 贸易必须主要在美国和条约国之间发生(如 超过50%的国际贸易是关于美国和条约国之间的)。
期限
E-1身份可初步授权长达两年,如申请人意图在离美时终止其E-1身份,则可以两年增量无限期延长。
被抚养人
被扶养人不限国籍,包括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均可获得衍生的E身份。配偶还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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