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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10月 2018

10月18日美国移民局: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最新消息

10月18日,美国移民局发布通知:在2018年5月1日到9月9日期间递交了I-751表格的申请人,应当在10月22日之前已经收到了移民局发放的I-751回执单(Receipt Notice,标有申请被批准/拒绝或其他指示的通知单)。

美国移民局指出,虽然在今年的6月份,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CaliforniaService Center)发生了I-751审理延迟,但是在随后的9月,移民局将这些申请统一转移到了美国移民局 Lockbox Facility 部门并且于今年的10月1日已经处理好了这些申请,包括在系统内存档了申请人信息以及向申请人发放了相应的回执单。因此,如果您没有收到回执通知的话,您需要及时与当地移民办公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下一步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您该怎么办呢?

美国移民局指出了下列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解决方案:

首先,如果您是在2018年5月1日到9月9日期间向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递交了I-751,但还没收到回执的话,您千万要避免再重新填写并递交一份I-751表格,除非您的I-751申请被拒或者收到了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的明确指定。

其次,如果您的两年绿卡到期但还没收到回执通知的话,您需要与当地的移民办公部门预约咨询,并且把曾经递交过的文件或者能证明您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过I-751表格的证据一同带去咨询部门。

如果您还存在疑问,请通过美国移民局网站 USCIS Contact Center页面进行查询!若您有其他法律上的疑问或者关于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问题,您可以查看我们公众号以往的文章,或者直接在公众号平台留言,我们平台小助手会及时给您回复哦!

愁!移民局11月份调整身份排期停滞不前

美国移民局公布了11月份的排期表。针对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移民类别,我们在此做个详解。

    • F1B,与10月份排期相比较没有任何进展201238
    • F2A绿21B,与10月份排期相比较没有任何进展2017121 
    • F2B 绿21B,与10月份排期比较没有任何进展2014322
    • F3 B表,与10月份排期相比较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0718
    • F4 B,与10月份排期相比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0561
    • EB1B,与10月份排期相比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17101
    • EB2B,与10月份排期相比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15615
    • EB3 B,与10月份排期相比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1588
    • EB5B,与10月份排期相比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14101
    • EB5B,与10月份排期相比没有任何进展,依旧保持在2014101
希望曹霄鹤律师事务所以上的11月排期解读能在您围绕您的移民申请而进行的相关的生活工作学习计划安排时,起到参考作用。若您需要具体的建议,请和我所律师联系,我们会和您一起探讨一个适合您的计划和方案。

留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工作 面临非法滞留?!

美国移民局近日宣布:9月30日为Cap-Gap的截至日,9月30日以后留学生的Cap-Gap待遇立即被取消。如果申请人的H-1B申请在10月1日及以后,仍处于审理中的状态,该申请人不允许参加任何工作,否则会面临非法滞留的风险。

通常H-1B工作签证于每年4月1日受理,于当年10月1日生效,而今年,由于申请移民的人数逐年增加,并且申请人对于加急服务的大量需求,移民局无法确保在10月1日之前审理所有F-1转H-1B的身份转换申请。

 

对于这个消息,也许有人会问Cap-Gap是什么?

Cap-Gap指的是,刚毕业持有F-1学生签证的人,或者毕业后在的美国以OPT方式实习的F-1签证持有者,在其签证有效期内可以申请H-1B工作签证更换自己在美国的身份,从而可以延长在美国合法居留或工作的时间。然而一般来说,H-1B经常于10月1日才会获得审批,而自己的学生签证通常在这之前就结束了(大概为6到8月份),这就导致了学生签证的持有者,在其学生签证到期而工作签证又没被批准的情况下,身份是属于空白的。因此,Cap-Gap的作用就在于使劳工与公司之间拥有一个更好的工作衔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而Cap-Gap的受益者分为两种:

  • 第一种是持有F-1学生签证,但没有办理OPT实习的人

对于持有F-1学生签证,但没有OPT实习身份的申请人,在其签证有效期内申请了H- 1B的话,可以自动被赋予Cap-Gap延长直至9月30日。然而在此期间,该申请人不可以参与工作。

  • 第二种是持有F-1学生签证,但办理了OPT实习的人

    对于持有F-1学生签证并且拥有OPT实习身份的申请人,也将自动被赋予Cap-Gap延长。

而上述的签证有效期是指,在F-1学生签证有效时,或其OPT实习未超出有效期时,或者再OPT实习结束后的60天Grace-days时,皆可申请H-1B。

移民局最近通知的目的是提醒享受Cap-Gap空挡期福利的国际留学生不要在10月1号以后继续工作,从而触犯移民法律。您可以在我们公众号中查询更多关于H-1B签证以及OPT实习的信息,以确保您申请的进度以及明确更详细的申请规定。

旅游探亲身份可否在美国境内转换成学生身份?

相信很多以旅游探亲身份来到美帝却抱有一颗想读书的心的人都想问: 旅游探亲身份能否在境内转换成F-1,M-1学生身份?如何才可以成功地从旅游身份转成学生身份, 从而拿到一张金闪闪的美国文凭?那么小编在这里要告诉你, 根据USCIS美国移民局的规定,答案是: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判定。

首先,先拿到学生签证才能读书!

拥有旅游身份的人不能在美国就读学校。因此要想在学校进行学习, 第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获得F-1,M-1学生签证。F-1签证是大多数美国留学生申请的学生签证, 针对的是学术型学习。F-1签证允许申请人在认可的大学, 文理学院, 神学院, 高中, 小学或其他学术机构或语言培训班进行全日制的学习。而M-1签证指的是来美国学习专业技术的学生签证。一般学习美容, 烹饪, 剪发等专业技能的培训, 而后该签证持有人可以在其专业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实习。若在没有获得F-1, M-1签证的情况下在美国进行学习, 则违反了其旅游身份。

那么,在美国境内转换学生身份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呢?

  • 您是以合法的旅游探亲身份进入美国的;
  • 您的旅游探亲身份仍然有效;
  • 您没有违反过您的身份条件;
  • 您没有过犯罪史或从事其他可能导致您不符合转变身份的活动;

在向USCIS提交转换身份的申请(从B-1/B-2 转 F-1), 您需要这样做:

  • 申获学生和访问者项目(SEVP, Student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的批准;
  • 从SEVP认证的学校获得初始I-20表格。并且指定学校官员(DSO,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需要在I-20表格的Issue Reason部分填写,表示身份的更换;
  • 支付I-901 SEVIS 费用;
  • 填写I-539(延长/改变旅游探亲身份申请书)表格并提交给移民局;

那么有人要问,如果临近开学申请通知还没下来怎么办?

首先, 一定不要在收到USCIS批准通知之前参加学校课程。如果在您I-20开始日向前推至少15天, USCIS还没有审批您的申请的话, 您可以联系您新学校的DSO并且进行沟通。如果USCIS在您开学时还没有审批您的申请, 那么您将不得不推迟入学的时间, 直到您获批F-1, M-1身份。需要注意的是, 在I-539表格还在审批阶段, 您在美国的停留必须合法。并且如果您是M-1身份, 则在美国境内时不可以直接转换成F-1身份。

而最最最最值得注意的是!!

在从旅游身份转换到F-1学生身份时, 存在一个很重要的时间点, 这个时间点影响着整个申请的关键, 那就是,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90天法则, 我们可以了解到, 如果外国人在以旅游身份入境后90天内违反或从事与其旅游探亲身份不符的行为,包括: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从事工作,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参加学校课程, 以非移民旅游身份与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合法居住的公民结婚并居住在美国, 以及尝试在90天之内改变调整自身身份, 移民局将自动推定该申请人在解释其入境的意图时,进行了事实故意的扭曲而这将对申请人的申请造成巨大的不利。针对这项规定以及其他方面, 例如:何时递交I-539表格, 如何向移民官解释要将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 如何解决申请等待期间而申请人B-1/B-2身份过期时的间隙, 请根据自身情况, 和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具体交流

您的临时绿卡处于18个月延期阶段?那要注意了!

在提交了I-751(即 “亲属移民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之后,会收到移民局的回执单(Receipt Notice)。一般来说,临时绿卡持有人身份到期,I-751还在审理状态,那么该绿卡持有人会获得12个月的身份延期,直到公布申请结果。但由于审批的时间过长,2018年8月份,美国移民局签发了新的回执单,把原本12个月的延期延长到了18个月,使I-751申请人获得更多时间等待结果。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少人发现回执单上的信息竟然出现了一些小错误,尽管不会影响申请人获得额外6个月(一共18个月)的身份延期,但移民局近日,也就是2018年10月16日,及时发出公告,并且开始更改这些错误的回执单。

那么您是否了解您的回执单呢?您的回执单出现错误了吗?您可以根据以下分类判断您的情况!

移民局把具有错误信息的回执单归为两大类:

1. 您没有聘请律师或者指定任何代表您的人,但收到的回执单却表示您的律师或者指定代表人已经收到了您回执单的原件。

对于这种情况,移民局会统一发放拥有正确信息的回执单原件。如果您在新的回执单上仍发现有错误信息,您可以将回执单寄回到以下的地址并标明错误信息的位置。

2. 您确实聘请了律师或其他指定的代表人,然而,该律师或代表人收到的回执单上信息存有错误

如果面临第二种情况,移民局也会统一发放改正后的回执单原件。如果您发现了新的问题,可以将回执单寄回以下地址并标明错误信息的位置。

注:2018年11月15日之前,移民局会统一发放更正过信息的回执单,如果您在2018年11月15日之前还没有收到更改后的回执单,您需要及时联系USCIS Contact Center. 如果您收到新的回执单之前准备出国旅游或需要证明您的身份状态,您也需要与USCIS取得联系,以确保您可以合法维持现有身份。

【律师说法】节目收听方式

在美帝,自由的背后是严格的法律。

《律师说法》

是一档介绍美国法律常识的专题节目,谈话聊天间分析、讲述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和法律议题,简明生动地带您了解,美国的法律小常识。

收听方式

  1. 点击以下链接,即可收听全部节目。https://www.ximalaya.com/jiaoyu/13061764/
  2. 在“喜马拉雅”APP中,搜索“律师说法”,找到如下节目封面,点击进入即可收听全部节目

 

本节目是普及法律常识的节目,如果你有专业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还请您咨询您的律师。

【律师说法】新规出击,中国银行卡境外提现需注意!境外消费安全如何保障?

《律师说法》是一档由曹律师和美国中文电台主持人馨谣,共同主持的一档法律常识行节目。本文章将每期节目的核心内容整理如下,旨在为美国生活的朋友们解答疑惑,普及法律小知识。本节目为常识性节目,如果您有具体法务问题,还请您咨询律师。

很多在美生活的华人朋友,无论是移民,留学生,或者是旅游的朋友,应该都有过用中国银行卡在境外提现的经历。为了打击垄断,反洗钱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中国银行卡在境外提现出台了新的法律规定。
2017年12月30号,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的新规定。规定每年境外提现累计不能超过10万元人民币现金,每天不能提现累积超过1万元人民币现金。违反此规定的用户,会被发卡机构放进黑名单,并且卡将会被冻结,无法使用。除了中国银行卡的境外提现额度受到限制,兑换外汇的额度同样也是有限制的。法规规定,每年每人兑换外汇的额度是5万美金。
要注意的是,此次新出台的法规不会对境外刷卡消费造成影响。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能够对在境外使用中国银行卡消费的潜在风险掉以轻心。小编身边中国银行卡盗刷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在境外使用中国银行卡消费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 银行卡与手机绑定。通过绑定手机,来确保每一笔消费都能收到短信通知,得到消费者的确认。
  • 给银行卡的消费额度设置上限。设置消费额度,一旦超过此额度,银行就会提醒消费者。确保一旦盗刷发生时,立即止损。
  • 最好使用芯片银行卡。目前磁卡银行卡最普遍,持卡人所有的私密信息都储存在一条磁条上,这使得磁条银行卡很容易被复制,所以更安全的新型芯片银行卡是确保境外消费安全的不二选择。
  • 不要在不安全或者有被盗刷风险的店面使用银行卡。在境外消费时,应准备一定数额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 及时的应对机制。一旦发现自己银行卡被盗刷,应该马上联系银行冻结卡,并且报案,及时止损。
  • 定期检查账单。要养成定期核对账单的习惯,检查是否有可疑的消费项目。

【律师说法】在美国遭遇车祸这些细节需注意!

《律师说法》是一档由曹律师和美国中文电台主持人馨谣,共同主持的一档法律常识行节目。本文章将每期节目的核心内容整理如下,旨在为美国生活的朋友们解答疑惑,普及法律小知识。本节目为常识性节目,如果您有具体法务问题,还请您咨询律师。

人们常说,美国是一个“车轮上的国家”。 生活在美国的朋友们,应该对这句话有深切的体会。生活中常开车,就难免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那么,在美国遇到车祸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 时刻准备着:我们应该在车上常备各种能够提供证据的工具,如纸笔,保险卡,车辆注册信息,能拍照的工具如手机等。
  • 沉着应付,冷静与对方交涉:一旦车祸发生,应当做到“不责备,不认错”。在确定是哪方的过错之前,要保持冷静态度与对方交涉。若对方付事故主要责任,我们不应声色俱厉地去责备对方。若责任在我们这边,我们也不能理屈词穷向对方道歉。这样的做法将有利于后续处理中您的诉讼和报告。
  • 收集证据:在车祸发生后,应当马上收集证据。首先收集对方个人及车辆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保险信息,车牌号,车辆识别码VIN Number。然后收集双方车辆事故后的状况证据,用手机或者其他带有拍照功能的工具将车辆破损处及未破损处都拍照留作证据。
  • 寻找证人:在车祸发生后,应当立即寻找现场证人,将您的联系方式及个人信息留给证人,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及个人信息。
  • 报警:事故无大小,不要觉得小剐小蹭的事故不需要报警。警察是事件最好的证人,因为他们会详细记录现场的大小情况。就算您报警后,警察决定不到现场查看,您的报警电话也将留有报告记录,这有助于您处理事故后续。
  • 联系保险公司:车祸发生后,一定要记得联系保险公司,让其对您本人和车辆的损失进行理赔。
  • 求助专业律师:事故后,在与您的或者对方保险公司沟通的过程中,如果您觉得您的保险公司未完全理赔您的损失,或者损害了您的利益,您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维权。
  • 在现实生活中,事故现场会存在各种特殊情况,例如事故对方拒绝透露个人及车辆信息:

    您应当友善地向对方解释“互留信息是双方应尽的义务”。若对方坚持拒绝交流,您可以表示您将向警察报告对方的不配合,对方将构成“事故后逃离现场”的行为。

  • 事故对方提出当场私了:原则上,我们不主张当场私了。首先,您可能在事故当场感觉不到身体受的伤。其次,若事故双方私下解决,对方可能会在之后变卦,对您提出起诉。
  • 与政府车辆如邮局车辆,消防车等发生剐蹭:您应该马上联系您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因为与政府打官司的时限是很短的,一般都在30-90天。过了这个期限,您将没有权利再提出诉讼。

【律师说法】 留学人员非法居留新政策

在今天的文章里,我们为您带来了《律师说法》最新一期关于非法居留新政策的节目,还为您带来了移民局关于非法居留新政策的介绍与解析。希望为您全方面地解答疑惑,普及法律知识。《律师说法》是一档由曹律师和美国中文电台主持人馨谣,共同主持的法律常识节目。此节目旨在为美国生活的朋友们解答疑惑,普及法律小知识。本节目为常识性节目,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务问题,还请您咨询律师。

最新政策提案

受影响签证种类:持有F,J,M签证身份的非移民,应该在美国境内短期停留完成访美目的后,及时离境或申请其它合法的移民身份,而绝对不能逾期居留。

美国移民局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了这个草案。该政策草案对持有F, J, M签证的留学生或访问学者在什么情况下开始算作非法居留,做了重新界定。新政策草案提出将严查非移民身份的外国人非法居留在美国境内的问题。

政策草案内容:没有合法留美身份的 F, J, M签证持有者及其配偶,将会在以下情况发生的日期开始被计算为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

  • 终止求学或终止参加需要参加的活动,或从事未许可的活动。
  • 完成学业、完成实习、且60天宽限期结束。
  • I-94过期;
  • 移民法官或BIA下达递解、驱逐、或遣返令。

非法居留可能导致的结果:如果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在一次访问中非法居留时间超过180天,将可能会在3年或10年内不能入境美国。如果非法居留时间累计超过一年,将会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外国人,除非禁止入境的禁令被免除,否则将无法申请签证、入境、身份转换及入籍。

公众反馈时间:需要注意的是,此政策尚未通过。美国移民局将从今天开始为期3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直到2018年6月11日结束。

开始实施时间:2018年8月9日。

为什么提出新政策:移民局这几年通过利用科技的发展,更有效地对国际留学人员进行监管,并且极大地增强其能力,来认定以及计算没有维持合法身份的留学人员以及数目。比如,通过SEVIS系统,移民局能够掌握国际留学人员的移民身份的变化,包括是否已经遵照I-20或DS-2019,完成学业,课程,或者活动。美国国土安全局统计, 2016财年,共有1457566外国留学人员在美学习,估计其中逾期滞留的比率为,6.19%持F签证的学生,3.8%持J签证的交换/访问者, 以及11.6%持M签证的职业学校学生。据此,美国移民局提出新的政策指南,改变计算非法居留的起始时间的算法,旨在减少逾期滞留,加大对因非法居留而禁止入境美国的法令法规的实施力度。

【律师说法】绿卡居民也不能吃福利了?

《律师说法》是一档由曹律师和美国中文电台主持人馨谣,共同主持的一档法律常识性节目。本文章将每期节目的核心内容整理如下,旨在为美国生活的朋友们解答疑惑,普及法律小知识。本节目为常识性节目,如果您有具体法务问题,还请您咨询律师。

在华人移民社区,使用粮食券等社会福利的现象相对普遍,而且持非移民签证享受政府福利的情况也多有存在,这些不仅可能会影响到绿卡申请,甚至还会影响到赴美签证的申请。

移民政策是美国总统特朗普今年重点关注的改革方向,为严格移民法规,2018年2月,美国政府起草了新的移民提案,扩大了对“公共福利”(Publicly Funded Benefits)的解释。提案中规定,对于享有非现金形式给予辅助的公共福利或者税收抵免等公共福利的申请者,移民局可以拒绝签发绿卡或者移民签证。各种打击绿卡福利草案的提出,让我们不禁提出疑问,我们到底能不能享受福利?如果我曾经享受过福利,会被认定为“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吗?这对日后的绿卡申请有什么影响?

什么是“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

要了解拿福利可能产生的影响,首先要明确政府对于领取福利成为社会“公共负担”人群的定义。据曹律师介绍,“公共负担”不能拿绿卡这一规定在美国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但过去对这一概念的定义相对模糊,1999年时美国移民局对此进行了细化,被认定为是“公共负担”的福利项目主要是指由政府出资的现金补助,例如联邦社会安全补助金(SSI),对贫困家庭的临时援助(TANF,但不包括TANF计划提供的任何非现金福利和部分补充现金福利),以及联邦维持基本收入的“一般援助”现金福利计划。此外,享受在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或其他计划下提供的长期医疗护理福利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社会“公共负担”。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申请入境或者在美国居留的外国人能够经济独立,以保护美国纳税人。移民局在判定申请人是否会成为公共负担时,会从多方面进行审核。在接到申请后,移民局会考虑申请人的年龄、健康、家庭状况、财产、资源、财力情况、教育背景等因素。

哪些人受该草案影响:

曹律师表示,相比过去的规定来说,新的草案增加了一些非现金的福利项目,因此受影响的人员数量会出现增长,这主要涉及到家庭移民,还有部分工作移民。对于持旅游签证或是商务签证来美短期停留的人员,如果在今后申请绿卡,曾经在美境内享受过公共福利的情况都会被纳入考核范围。曹律师指出,通常移民局在处理家庭担保移民的绿卡申请时,会要求担保人签署一份协议,确保其担保的亲人在5年内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在这种情况下被担保人如果拿了不该拿的福利,也将面临被取消绿卡的风险,而且担保人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占用福利可能会导致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拿到绿卡而被认定为“公共负担”很可能无法获得绿卡。对于已经持有绿卡的移民,如果非法领取了相关福利,移民局将会联系本人要求退还福利,如不按时退还,有可能将遭到遣返。曹霄鹤还强调,对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如果本人没有享受福利,但由其担保办理绿卡的其他人享受福利了,也有可能会出现影响绿卡的情况。

草案内容:

曹律师根据此次推出的移民政策草案与正在实施的政策进行了对比,发现草案进一步细化了对“公共负担”的定义,明确了医疗补助计划下的非急救类服务和由政府出资的健康保险都属于对享受公共福利的考量范围。另外拟定新增的考核福利项目还包括:补充营养援助计划(SNAP,此前称为粮食券),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营养计划(WIC),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SCHIP),无家可归援助法规定的住房援助计划以及住房选择优惠券项目,低收入家庭的能源保障项目,由政府资助的长期和短期医疗护理项目等。此外,所得税退税补贴也将被纳入考核范围。

曹霄鹤律师事务所提醒您:

目前美国国土安全局提出的移民草案尚在讨论过程中。曹律师指出,从公布草案到确定实施通常情况下需要60天左右公开征集意见的过程,相当于邀请大众点评,如果对草案有异议可以提出意见,政府部门会根据公众反馈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如果反对草案的声音非常大,相关规定也可能不会实施。曹霄鹤还建议对此有疑虑的移民向专业人士咨询,避免出现绿卡被吊销的情况。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务问题,请联系曹霄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