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温馨提示】此情况导致OPT自动结束
美国移民局将会在收到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和 交换学者计划(SEVP)的通知后,将OPT失效时间录入系统,并通知给受到影响的学生。如果学生发现他们的记录上存在错误,可以通过学校的指定官员进行修改。
如果您有关于OPT的问题,请您咨询曹霄鹤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小贴士】寄给企业的这封信不能丢!否则违法!
(上图为一封美国国家统计局给企业发的通知信件,信中包括网址,认证码以及截止日期。)
“任何公司,商业,机构,企业,宗教团体或任何性质的组织的所有者,管理人员,代理人,负责人或其助理,在填写官方授权的普查或问卷时,不能忽视或拒绝商务卿,或商务部或其他当局机构的其他授权官员或雇员提出的此要求,应尽量全面和正确地回答有关其公司,商业,机构,企业,宗教团体或其他组织的所有问题。如有违反,应处以不超过500美元的罚款; 如果故意错答,将会处以不超过1万美金的罚款。”
由此可见,在美国国家统计局寄来的信封上写着的‘您的回答是法律要求的’ (your response is required by law)并不是空穴来风。如果我们没有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就触犯了上文所提及的法律,并有可能被罚款!
千万不能忽视这类信件!在收到此类信件后,可以找您的律师咨询如何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B-6工卡】命运坎坷的创业者法案面临废除
- 对假释权威的解释过于宽泛;
- 无法为美国员工和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保护;
- 不能作为美国吸引和保留外籍创业者的适当途径;
- “EB-6创业工卡”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并且很复杂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应当经由缜密的立法流程通过,以此来决定外籍创业者的创业会对美国带来重大的公共利益;
- 2016年8月底,DHS国土安全部公布该国际创业者法案,并宣布开始对该法案五个月的公众评论阶段。
- 2017年1月17日,DHS终于定稿和出版法案的最终版(final rule),并且宣布此法案将于2017年7月17日生效。
- 2017年7月11日,在该法案生效日期前6天,DHS国土安全局更新了这个法案,宣布在接下来的30天内对废除该法案征求意见,讨论关于废除该法案的意见,也同时将该法案的生效日期大幅延期至2018年3月14日。
- 2017年9月19日,美国国家风险投资协会 (NVCA, 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认为此次突然延期且未征求公众意见评论,应该被认为不合法,因此将DHS国土安全部告上法庭 (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v. Duke)。
- 2017年12月1日,哥伦比亚特区法院做出判决,判决此次DHS突然延迟法案生效不合法,并撤销了DHS对该法案的延迟决议,判决法案正式生效日期为原定的2017年7月17日。
- 2017年12月14日,USCIS终于开始正式接收申请。
- 2018年5月25日,美国国土安全局DHS提议废除此法案。
更多关于国际处创业者法案的文章,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如果您是创业者或投资人,您还有其他关于该“创业者签证”的问题,或者您想立刻申请“创业者签证”,请您按下面的联络方式联系我们,我们的律师将为您解答相关疑惑。
- 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文件;
- 要求解释在首次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本来就已经体现得非常清楚的观点;
- 要求一些和申请涉及的事实无关的材料;
- 不考虑雇主和职位的性质,出具“放至四海而皆准”的RFE
- 要求雇主(包括很大的跨国公司)提供大量的文件来证明雇主的真实存在,雇主的实力,和雇主将有足够的工作需要H-1B员工做,包括雇主的报税记录,季度工资报告,W-2s, 服务合同,办公场所照片,含有办公场所平面图的租约,等等;
- 移民局出具的RFE中涉及要求解释为何使用“第一级”工资标准来支付给H-1B被申请人,包括工程师,医生,数据科学家/分析师;
- 移民局立场之一:一档工资水平对应的职位是属于刚入行/初阶,工作基本不涉及独立判断,需要接受密切监督和具体指导,只能执行常规性工作,故这样的职位体现不出具有“专业(Specialty)”的特点
- 移民局立场之二:所提交的H-1B申请中的职位描述所体现的工作是如此之复杂,专业,以及独特,一档工资水平不符合该职位的这种复杂性,专业性,以及独特性
- 因支付实行工资中的一档水平而要求补件(H-1BLevel1 RFE)的职业包括:
- 电脑编程员——移民局专门对此职业更新了政策备忘录,明确指示USCIS移民局的H-1B审案人员,不能将此专业一概而论地定位H-1B专业职位
- 需要STEM专业教育背景的职业,如:精算师,电脑软件工程师,数据分析师,
- 属于劳工部规定的Job Zone为5*的职业 ,如:管理分析师。
律所建议的对应策略:
- 补充H-1B雇主的组织结构图
- 补充指导和监督该H-1B职位的工作人员的资质信息(例如:简历,学历),雇佣信息 (例如:payroll, W-2), 以及职位描述
- 提供该H-1B职位在工作中产生的产品(work products)
- 补充同行业公司的用人要求
- 补充专家信
- 补充H-1B雇主的业务运作信息
- 补充非常详尽具体而又有针对性的工作职责描述,以体现出职位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独特性; 独特性对某些劳工部OOH所列的其所在行业没有硬性学历要求或具体专业要求的职业尤为重要, 如:销售工程师, 市场调研分析员,等;职位描述不应该涉及管理职能, 如:establishing governess process/procedure,developing strategies, planning, etc.
- 对于属于Job Zone为5的职业,雇主应该不给一档水平(Level1)的工资
- 对于应届大学毕业生,Prefer给出二档水平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