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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2月 2017

企业家签证指南 — 非移民类别签证(三)L-1签证

什么是L-1签证?

L-1签证是非移民类别的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外国公司调派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来美国公司工作。

L-1签证又分L-1A和L-1B签证两种:

  • L-1A 跨国公司行政主管或高级经理:L-1A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或行政主管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属公司担任高管设计的。
  • L-1B 跨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L-1B签证专为跨国公司派遣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到美国的公司工作而设计的。

L-1签证有效期

来美国建立办公室的L-1签证受益人的首次L-1签证有效期是1年;对于有一年以上历史的美国公司,首次L-1签证有效期可达3年。行政主管或高级经理的L-1A签证最长不得超过7年;专业技术人员的L-1B签证最长不得超过5年。

L-1签证的优点

最大的优点是,L1签证虽然属于非移民签证,但是其允许L-1签证持有者具有双重意向(dual intent),即移民法允许L1签证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因此,L-1持有人可以在不破坏L-1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其它移民途径申请绿卡。L-1A持有者也可通过第一优先劳工移民(EB-1C)的方式,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绿卡申请。但是请注意,L-1B受益人不可以通过EB-1C获得绿卡。

L-1签证受益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通过L-2签证陪同来美,其配偶还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对L-1签证申请人的要求

在L1签证申请中,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行政主管、高级经理、或专业技术人员是L-1签证的受益人。移民法对L-1申请人和受益人有详细的要求,对派遣员工来现有公司和建立新办公室(New Office)的要求也不同。

其他具体的要求请见移民局官网:

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temporary-workers/l-1b-intracompany-transferee-specialized-knowledge

企业家签证指南 – 非移民类别签证(二)E-2签证

我们在上期博客文章里给您介绍了四种非移民类别的企业家来美投资签证,今天我们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E-2签证。E-2签证是为与美国缔结为条约国的公民而设计的,可以在美国居留以便进行商业投资和经营活动的一种非移民类别签证。由于E-2签证要求您必须来自于与美国有通商航海条约或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家,因此E-2不适用于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但是如果您持有加拿大或者新加坡等条约国的护照,并且符合E-2签证要求,那么您就可以申请E-2来美投资创业。

申请要求

  • 申请人必须具有条约国国籍。

具体的条约国名单请见: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fees/treaty.html#1

  • 投资者必须来美开发和指导企业经营活动。这样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对企业的掌控,通过展示其拥有企业至少50%所有权,以及以经理或行政职位对公司进行操作掌控。
  • 用于投资的资金必须是属于E-2申请人的。
  • 投资必须是实质的,不是最低的:

1. 足够保证企业成功运作。

2. 投资企业的营运收益至少能保证条约投资者和家人的基本生活标准(这样的收益能力可以是已经存在的,也可以是潜在的能力)。

3. 预计未来创收能力应在投资者开始运行正常商业活动之日起的五年内得到实现。

4. 所投资的企业必须进行真实运营,投机或闲置投资以及未投入资金均是不符合条件,投资必须具有商业意义上的风险。

  • 员工必须具有监管或行政能力,或处理对公司运作必不可少的高度专业的技能。

有效期

E-2身份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届满可以延期新的两年。只要E-2申请人能证明会在结束商业经营活动后离开美国,则以两年为期的延期申请次数没有限制。

申请途径

  • 在美国境内提交E-2申请 若申请人在美国身份合法,则可在美国境内向美国移民局递交E-2申请。
  • 在领事馆申请E-2签证 若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则可向领事馆在线递交E-2签证申请。

E-2签证的申请人可同时为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办理E类签证一起来美国,且配偶可同时申请工作许可。E-2签证虽然不适用于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可是如果您持有缔约国的护照那么它是非常实用的。但是由于E-2签证对申请人和公司有许多具体的要求,我们希望您在申请前可以与专业律师一起评估您自身和企业的情况来作出最适合您的申请方案。


 

企业家签证指南 — 非移民类别签证(一)

最近有许多人都开始考虑来美创业,或者扩展国内公司的海外业务。可是第一道难关就是如何合法地以企业家(Entrepreneur)的身份进入美国。美国移民局USCIS 官网给大家列举了适用于外国企业家的签证。非移民类别的签证允许外国企业家短时间内到美国探索市场或者开始新的公司业务;而移民类别的签证允许已经在美国开始了公司业务或者准备马上开始业务的外国企业家永久地移民美国。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一下适用于企业家的非移民类别签证,关于其中的E-2和L-1签证,以及移民类别的签证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博客文章内向您介绍。

B-1 商务访客

如果您作为商务访客来美国来寻求资金或办公空间、谈判合同、参加在美国开设新业务的某些商务会议,那么您可以申请B-1签证。
B-1签证在美国的首次停留期:B-1签证在美的停留期由进入美国时的海关官员决定,一般情况下最多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能超过6个月但是不会长于1年。

F-1/OPT 学生签证及选择性实习期

如果您是持F-1签证在美国上学的学生,并且您希望开始的新公司业务与您的学习领域直接相关,那么您有资格参加可选实践培训(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但是,在美参加英语培训课程的学生不符合OPT的资格。
最长工作许可:F-1学生可以被授予长达12个月的OPT,并且当您在寻求另一个更高水平的高等学位后,有资格再申请12个月的OPT。持有科学、科技、工程、数学(STEM)学位的F-1学生可以在12个月的OPT结束后再申请24个月的OPT延期。

H-1B 专业技术人员

H-1B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是一种非移民签证类别,为“专业技术”人员所用。其专业技术要求对专业知识高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需要至少学士或同等学位。H-1B身份允许“双重意向”,即虽然H-1B身份属于非移民类别,但H-1B持有人允许有移民意图。具体的要求可以参照我们的官网:http://lanicao.com/chinese/h-1b-specialty-worker-occupation-visa/

O-1A 杰出人才签证

O-1A 签证种类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或体育方面有杰出技能的申请者。并且您即将来美国在你的领域内开展新的公司业务。杰出的能力意味着你有一定水平的专业知识来证明您所在的领域内的顶尖水平。例如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已获得了重大的、国际认可的奖项,比如诺贝尔奖。或者拥有一定数量的成就和荣誉。
签证在美国的首次停留期:最初签发时长为3年,到期后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或更新。

每种签证各有优缺点,并且用的人群也大不相同,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签证来美投资创业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分析和申请,解决在美创业的身份问题。下次的微信我们将为您具体介绍非移民类别的签证中的E-2 条约投资者签证和L-1 派遣工作签证。